愛後苦相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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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山寺佛法心靈輔導中心

「天長地久有時盡,此恨綿綿無絕期。」有時候,「恨」比起「愛」更能把人拴在一起。恨,令人癡纏!

要談恨,必先從愛開始去理解。正如佛陀所言:「愛不重,不生娑婆。」所以人類又稱為「有情眾生」,可想而知,人是情感、情愛的生命體;「愛」,可說是我們生命的根源。

「愛」涉及很廣的範疇,包括人、事、物,當中最為人所嚮往的,莫過於找到一生中的最愛。然而,世上的愛情,雖看似甜蜜,但墮入情網之中,往往卻是苦多樂少,更常常產生不少的怨恨與矛盾。

張先生,一位外表溫文的男士,第一次見面,便清楚表明要處理他強烈的憤怒情緒,因為其怒氣、恨意已影響到他愛錫的四歲女兒,為了不想女兒模仿其壞情緒,他決心尋求輔導,學習控制脾氣。當再往下談,原來真正的糾結,是來自他與太太的緊張關係。

張先生早年專注於工作事業發展,過了成家之年,仍未有合適的對象拍拖,經熱心好友的介紹,五年前認識了現在的太太,二人一見鍾情,小鳥依人般的太太,令傳統的張先生愛得癡纏,二人很快進入熱戀期,不久因太太懷孕便共賦結婚。張先生悲憤的說道:「當時被太太看似的溫柔蒙騙了!沒有細想太多便結婚,更懷着憧憬、期待進入人生新的階段,以為『王子公主從此便開心快樂地生活下去』!」

世事無常,「愛」隨着時光的流逝,或多或少會變質;愛,更要不斷灌溉新的養分,才能茁壯成長,否則日常生活的磨擦,只會形成愛的消耗。而最致命傷的,是張先生對太太一廂情願的渴望,希望她永遠如初認識時百般順從,他更把內心「意中人的固有妻子形象」,不自覺投射到太太身上。於是,對婚後太太與自己母親的吵嚷、對太太不願辭職照顧年幼女兒,及至太太不願替張家「繼後香燈」追一個兒子的種種行為,由初期的不滿,累積發展成為怨懟、憤恨的情緒,二人經常為着大小不同的事情爭執。家,由原先溫暖的愛窩,變成互相撕殺的戰場。這個演變,猶如《四十二章經》所云:「愛欲之人,猶如執炬,逆風而行,必有燒手之患。」感情固然可以帶給人很多溫暖,但我們也往往忽略了當中可能帶來的傷害及痛苦。這就是張氏夫婦由愛生恨的故事。

在輔導過程中逐層的探索下,張先生漸漸從另一個角度,認知到自心深處對妻子強求的期望,表面燒着的憤恨,其實源自內心對欲望執着的怒火,這才是感情真正變質、愛情生病的根源。如果愛的出發點,是希望對方永遠遠如己所願,留在自己所畫的圓圈裏,這是自私的愛,是佔有的愛欲,以這樣的心態去愛,往往只會悲劇收場。

幸而張先生也因為愛、因為女兒,願意重新學習去愛。

 

輔導員如是觀

佛教勸人放下萬緣,不要執着於感情,卻不是教人無情,所以佛法也談「愛」,只是與世人所談的「愛」不盡相同。世間的「愛」,具體地說,是來自身心的渴望與欲求,當愛變成沉迷執着時,便可能變質成為如此:「愛可以如繩子,束縛我們,使我們的身心不得自由;愛可以如枷鎖,困鎖我們,使我們片刻不得安寧;愛更可以如苦海,使我們在苦海裏漂流沉溺。」而佛教的愛,是談「慈悲」。悲者拔苦,慈者予樂。愛人,就是明白體諒對方的苦及局限,按對方真正的需要而給予,讓其快樂。由此,愛人,不是讓人窒息,而是給予自由;愛情當中的聚散離合,亦離不開因緣變化,當明白到「緣散則散,緣聚則聚」的道理,愛、恨便能在這一念之間轉變、釋懷……願眾生也能學懂真正去愛與被愛。